泰顺讨债公司成功调解保安履职阻挡致围观群众摔伤
2018年7月,某镇实施无违建小区建设工程,某保安公司负责拆除违章建筑现场的安保工作。7月某日上午,王某在围观时,被在场的保安误认为要穿过警戒线而将其阻挡,双方发生碰撞,王某摔倒在地。王某送医诊断为“右下肢骨折”。事后,王某与某保安公司就保安是否有推搡行为和赔偿事宜发生激烈争执,多次协商未果。2019年1月,王某就上述纠纷向泰顺讨债公司申请调解。
调解过程
镇调委会受理上述纠纷后,调解员首先向拆除违章建筑当天负责录像的工作人员要来了事发时的影像资料。通过复播录像调解员发现,事发当时保安站成一排警戒,周围围观的群众人数较多,王某从侧面靠近警戒区时,被保安看到并做出安全警告,但王某继续靠近警戒区,保安用身体阻挡,王某没有站稳当场摔倒在地。
根据影像资料,调解员分析认为,保安虽然没有肢体推搡动作,但王某的摔倒骨折与保安的阻挡行为存在因果关系,因此某保安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随后,调解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并播放了事发时的影像资料,还原了事发经过。于是,某保安公司代表郭某主动提出愿意承担王某因摔倒骨折而产生的医药费1万余元并额外给予2万元补偿。王某则认为此事某保安公司应承担全责,要求赔偿医药费、交通费、营养费、护理费、后续的治疗和康复费用,共计30万元。双方各执己见,互不相让,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调解员立即将双方当事人分开进行单独调解。调解员首先与王某进行单独沟通。王某提出希望调解员能够帮助索赔,并要求某保安公司道歉。调解员首先对王某的遭遇表示同情,祝愿他能早日康复,然后指出赔偿诉求必须依法有据,王某所提出赔偿的30万元的赔偿诉求确实过高,希望王某能够重新考虑,同时指出其不顾保安阻挡继续靠近警戒线的行为也存在一定过错,容易引人误解。然后,调解员又与郭某沟通。郭某对调解员的调解建议表示认同,表示愿意向王某道歉、承担赔偿责任,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但无法接受王某提出的索赔金额。调解员劝说郭某,王某年事已高,摔伤后虽未造成严重的损害后果,但老年人受伤后身体恢复时间较长,希望郭某能够换位思考,适当作出让步。
此外调解员还向双方解读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经过调解员的耐心劝说,最终双方当事人在赔偿金额上均作出了让步,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
调解结果
王某与某保安公司在调解员的主持下签订了调解协议:
1.郭某代表某保安公司当场向王某表达了歉意;
2.某保安公司一次性补偿王某4.8万元,并按约定时间履行完毕。
这起损害赔偿纠纷的成功化解主要依靠以下三点:
1、认真调查案情的具体情况。调解员通过调取事发时的影像资料,还原了事发时的真实情况,为说服双方当事人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及时化解双方对立情绪。在双方当事人发生争执、僵持不下时,调解员及时调整思路,进行单独调解。在明确某保安公司承担主要责任的同时,也指出了王某存在的问题,促使双方当事人消除对立情绪,建立有效沟通。
3、讲事实摆道理化解纷争。本案双方的争议焦点在于赔偿金额。调解员根据《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调解方案,获得双方当事人一致认可,成功化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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